·调整国家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的支持方向与支持力度 工程机械产业支持的发展资金(专项财政补贴、技改贴息、免税政策、增值税返还政策、发展基金等)要主要用于创新研发工程(人才、软件、装备等)、行业共性基础技术、产品质量可靠性工程研究、工业工程管理建设、信息化效益工程、创新联盟及相应的技术设计与工艺攻关项目、产业集群规划等。 |
·改革标准化制修订工作体系 建议在国家标委会领导下,改革标准化制修订工作体系,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和话语权,与国际接轨,促进行业技术进步。 |
·装备制造业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界定 装备制造业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界定,应由鼓励、限止、淘汰类产品的表述原则,转向相关产品领域内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行业标准方面来界定。不达标者予以淘汰,属新领域且技术优异的产品予以鼓励。属于创新鼓励类产品应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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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具体的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专项规划 对影响我国工程机械发展的关键功能部件,由国家主管部门牵头,编制具体的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专项规划,将产业发展重心向基础技术和关键功能部件产品领域转移。 |
·支持龙头企业发展 支持以龙头企业为主的地方产业集群基地的技术升级,提升规模效益和流程效益。 |
·继续支持企业实行走出去发展战略 继续支持企业实行走出去发展战略,开拓和巩固海外市场,对出口企业(基地)的薄弱环节要有政策与资金的支持,培育成为国际化竞争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