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业遭遇“双反”大劫、风电遭遇“弃风”瓶颈……正当可再生能源产业面临巨大考验的时刻,《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在两周内接连出台。到2015年底,实现“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100万千瓦以上”、“投入运行的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亿千瓦”,两份规划都明确提出了装机容量上的发展目标,尽管低于之前市场上的主流预测,但多名专家表示,规划对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市场都将有一定的提振作用。
“装机容量提高了不假,但关键是要保障消纳,消纳解决不了再多的装机容量也没用,是空的,所以这两份规划在很大程度上是希望能解决国内消纳、就地消纳的问题,推进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问题。”国家能源局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
建立适合可再生能源特点的市场化机制提上议程
“竞争和开放的电力市场机制”,即使是只放在风电《规划》的“发展经验”而并未作为发展指标,这句话也足够吸引眼球。而《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在“具体发展指标”中提出了政策体系和发展机制逐步完善。“结合电力体制改革、电价机制改革,完善太阳能发电的政策体系和发展机制,建立有利于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发展的市场竞争机制”。
一位长期参与电力体制改革的专家告诉记者,“市场配置资源、供需形成价格是现代电力体制的真谛。如果以这句话为导向,那么我们的新能源就是非常有潜力的。为什么?因为咱们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包括风能、太阳能、海洋能、水能等,都是零炭消耗和零碳排放的,这是它们的天赋与特点。有着这样得天独厚的优势,在今后资源性产品如煤炭价格上涨的大趋势下,必将会得到市场的青睐。”
在阐述“竞争和开放的电力市场机制”时,《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是这样表述的:“建立适合风电特点的市场化机制,在电力市场的基础上,规定优先调度风电,并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合理确定各类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确保风电上网和电力系统运行安全。”“这样的规划在我们的电力体制没有完全市场化的情况下非常适合风电的发展,毕竟我们的电力体制已经践行了那么多年,想要马上让市场来决定各种能源的地位,恐怕难以一蹴而就。所以人为地规定优先调度风电或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未尝不可。”该专家解释。
面对消纳问题,电网任重道远
除了装机容量的扩大,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消纳问题无疑是两份《规划》一大亮点。《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关于发展形势的阐述中,第一条便指出风电并网和市场消纳问题亟须解决。并且明确提出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既与风电本身的波动性特点有关,也与风电与其他电源、电网互相发展不协调以及电力体制不适应有关,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势在必行。电网,再次因为可再生能源发电背上了重任。
目前,我国电网企业的收入仍然是全部来自发电环节与终端销售环节之间的“价差”。这也就导致了如果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成本降不下来,在发电环节与销售环节之间产生不了价差,电网就势必会亏损。如果说这部分国家可以补贴,那么电网企业更接受不了的是自发自用的分布式新能源发展。电网毕竟是企业,要盈利,用户通过分布式新能源“自发自用”一度电,电网就少了一份收入,在这样的情况下它不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也显得情有可原。
“还是那个很简单的例子,电网就应该像高速公路,只收过路费,至于过的车是什么牌子的,烧什么油,去干什么和它没有任何关系。并且它收取的费用就是用来建设和维护的,不能是为了多盈利。”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对记者说。
“过路费”放在电力市场中叫做“度电过网费”,这部分费用的收取得到许多支持电力体制改革专家的支持,认为这样的方式可以使为大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具备自然垄断属性的企业与从事市场竞争行业的发电企业区别开,在用电户与发电企业之间建立起电力市场,同时也能确保电网企业的收入。“这样的市场环境对于新能源的发展来说才是最有利的。”孟宪淦告诉记者。如果传输火电与传输风电、太阳能发电对电网企业的收入来说都是一样的,那么电网还有什么理由拒绝新能源?
如果说这样体制太过理想化,那么此次《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则提出了非常符合目前实际的就地消纳规划。在“有序推进大型风电基地建设”的规划中,对九大风电基地不仅有新增装机容量规划,还非常明确提出了这些装机容量具体在哪些地区消纳,由哪些地区的电网负责消纳。如河北风电基地,“到2015年的装机容量将达到1100万千瓦以上。张家口、承德地区近期建成的风电主要在京津唐电网消纳。后续风电项目通过加强与京津唐主网、河北南网的联网和协调运行,增加河北北部风电的消纳空间;其他分散开发的风电厂接入当地电网就近消纳。”